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直单位返郑人员居家观察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20]6号),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病毒传播,确保学校秩序稳定,现就做好各单位返郑人员居家观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告知相关人员,自外地返郑后自行居家观察一周,其中自湖北省返郑人员应居家观察两周;观察期内,各单位应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联系相关人员,并将异常情况及时报至邮箱:zongwuchu@henau.edu.cn。
二、返郑人员在观察期内未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观察期满后,可正常上班;观察期内出现有关症状的,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到定点医院接受诊治;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向学校防控办报告。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报告表》只需报送当天情况,信息无变化的应在邮件主题直接注明“**单位防控报告表无变化”。
特此通知。
河南农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